关于拟接收陈瑶等2名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公示
经支部集体讨论并报党委同意,支部拟在党委预审通过后,于近期召开党员大会,逐一讨论和表决是否同意接收陈瑶等2名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。根据按照《中共重庆重庆理工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公示制度》(重理工委〔2010〕90号)规定,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。
一、公示对象
序号 |
姓名 |
类别 |
性别 |
出生日期 |
单位 |
学生社会工作/教工职务、职称 |
申请入党时间 |
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 |
是否参加积极分子党校培训 |
确定为发展对象时间 |
1 |
陈瑶 |
研究生 |
女 |
19991130 |
化工 学院 |
宣传委员 |
20180504 |
20221003 |
是 |
20231103 |
2 |
曾一钧 |
研究生 |
男 |
19981109 |
化工 学院 |
宣传委员 组织委员 |
20211012 |
20220407 |
是 |
2023110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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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公示期限
2023年11月17日—11月23日(5个工作日)
三、受理意见部门
党委(党总支)电话:023-62563222 电子邮箱:hgxb@vip.cqut.edu.cn 地址:花溪校区第三实验楼D209
党委组织部电话:023-62563043 电子邮箱:zzb@cqut.edu.cn 地址:花溪校区明德楼317室
四、反映情况的基本要求
(一)公示期内,欢迎广大党员和师生通过信函、电话或直接到受理意见部门反映公示对象的思想品质、现实表现、培养教育等方面的情况。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,客观具体。
(二)受理意见部门收到意见后,将进行认真核查,并根据核查结果研究决定是否作为发展对象、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。
中共重庆理工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第一党支部委员会
2023年11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