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拟接收吴朋徽、李明泽2名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公示

时间:2023-11-16

作者:苏红方

关于拟接收吴朋徽等2名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公示

经支部集体讨论并报党委同意,支部拟在党委预审通过后,于近期召开党员大会,逐一讨论和表决是否同意接收吴朋徽2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。根据按照《中共重庆重庆理工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公示制度》(重理工委〔2010〕90号)规定,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。

一、公示对象

序号

姓名

类别

性别

出生日期

单位

学生社会工作/教工职务、职称

申请入党时间

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

是否参加积极分子党校培训

确定为发展对象时间

1

吴朋徽

研究生

19981126

化工

学院

20210915

20221031

20231103

2

李明泽

研究生

19990913

化工

学院

班长

20211012

20211011

20231103












二、公示期限

202311月16—11月22日(5个工作日)

三、受理意见部门

委(党总支)电话:023-62563222 电子邮箱:hgxb@vip.cqut.edu.cn   地址:花溪校区第三实验楼D209

党委组织部电话:023-62563043    电子邮箱:zzb@cqut.edu.cn     地址:花溪校区明德楼317室

四、反映情况的基本要求

(一)公示期内,欢迎广大党员和师生通过信函、电话或直接到受理意见部门反映公示对象的思想品质、现实表现、培养教育等方面的情况。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,客观具体。

(二)受理意见部门收到意见后,将进行认真核查,并根据核查结果研究决定是否作为发展对象、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。

 

        中共重庆理工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第二党支部委员会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31116

 
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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