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拟确定魏福等6名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

时间:2023-04-18

作者:贺兢

根据本人申请、组织培养、党支部研究,拟确定魏福等6名同志为发展对象、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。按照《中共重庆重庆理工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公示制度》(重理工委〔2010〕90号)规定,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。

一、公示对象

序号

姓名

性别

出生日期

学历

学位

类别

单位

学生社会工作/教工职务、职称

申请入党时间

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

是否参加积极分子党校培训

确定为发展对象时间

1

魏福

20000615

高中

本科生

120150301班

院学生助理团团长

20200920

20210416

20230417

2

唐玉婷

20010715

高中

本科生

120150201班

院科协会长

20210310

20220414

20230417

3

胡彩蓉

20010729

高中

本科生

120150302班

院体育部委员

20210915

20220414

20230417

4

黄榕

20011027

高中

本科生

120150301班

20200918

20210406

20230417

5

袁仪

20030817

高中

本科生

121150301班

校学生新闻中心总务部委员

20210922

20220414

20230417

6

黄觅

20000713

高中

本科生

120150301班

院组织部部长

20200918

20210416

20230417

二、公示期限

2023年4月18日—4月20日(3个工作日)

三、受理意见部门

学院党委电话:023-62563222电子邮箱:hgxb@vip.cqut.edu.cn地址:花溪校区第三实验楼D209

党委组织部电话:023-62563043 电子邮箱:zzb@cqut.edu.cn 地址:花溪校区明德楼317室

四、反映情况的基本要求

(一)公示期内,欢迎广大党员和师生通过信函、电话或直接到受理意见部门实名反映公示对象的思想品质、现实表现、培养教育等方面的情况。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,客观具体。

(二)受理意见部门收到意见后,将进行认真核查,并根据核查结果研究决定是否作为发展对象、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。

中共重庆理工大学

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第二党支部委员会

2023年4月1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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